光影迷雾法不容情:未经授权擅自放映案警示录敲响版权保护警钟
点击量: 发布时间:2024-08-22 13:35:21

  2023年5月,科左后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,甘旗卡某主题影吧存在违规经营现象,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,对该场所进行详细检查,发现该场所的《授权证书》已过期,AG旗舰厅官方网站经核实,甘旗卡某主题影吧未经授权擅自放映作品的行为属实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,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温馨提示:个人在观影过程中,禁止通过手机及各种设备录音、录像,禁止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传播,禁止在公共场所以任何形式、任何目的进行放映、传播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,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视听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相应民事责任

  (一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(三)未经表演者许可,复制、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,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(五)未经许可,播放、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、电视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原标题:《光影迷雾,法不容情:未经授权擅自放映案警示录,敲响版权保护警钟》

 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