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集令丨关于开展“探寻昆仑文化的多元艺术表达”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
点击量: 发布时间:2024-09-09 08:09:21

  为深入挖掘青海地域特色文化资源,积极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,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以“探寻昆仑文化的多元艺术表达”为主题,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类优秀作品。

  深入挖掘昆仑文化的丰富内涵和独特价值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。激发社会各界的创意创新活力,推动昆仑文化在文创、剧目、影视出版物、摄影等领域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。提升青海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。

  艺术家群体、文化创意机构及从业者、非遗传承人及民间艺人、高校师生、文化和旅游爱好者等。

  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平台发布征集公告,设置在线报名渠道。

  工艺美术品:包括但不限于陶瓷、雕塑、金属工艺品、刺绣、编织等,以昆仑文化元素为主题进行创作。

  创意纪念品:如文具、饰品、家居用品等,具有实用性和纪念意义,融入昆仑文化特色设计。

  2、征集要求:设计新颖、独特,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。工艺精湛,制作精良,质量可靠。能够准确传达昆仑文化的特色和精神。

  2、征集要求:主题鲜明,内容积极向上,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价值。语言优美,表达流畅,富有感染力。绘画作品画面精美,构图合理,色彩协调。

  2、征集要求:旋律优美,歌词富有感染力,能够体现昆仑文化的精神内涵。音乐制作精良,演唱水平较高。音乐视频画面精美,与音乐配合默契。

  2、征集要求:剧情紧凑,表演精彩,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。能够深入挖掘昆仑文化的内涵,展现其独特魅力。适合舞台演出,具有一定的市场推广潜力。

  2、征集要求:学术著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深度。普及读物语言简洁明了,图文并茂,易于阅读。绘本漫画画面精美,故事生动,适合不同年龄段读者阅读。

  人文风情摄影:记录青海地区与昆仑文化相关的民俗活动、传统技艺、宗教仪式等。

  2、征集要求:画面清晰,构图美观,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。能够准确传达昆仑文化的内涵和特色。作品必须为原创,不得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。

  短视频:1分钟以内,以昆仑文化为主题的创意短视频,可包括动画、实景拍摄等形式。

  2、征集要求:内容丰富,主题突出,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。制作精良,画面清晰,音效良好。能够准确传达昆仑文化的精神和价值。

  数字艺术作品:以昆仑文化为主题的数字绘画、动画、虚拟现实(VR)、增强现实(AR)等作品。

  创意活动策划:围绕昆仑文化设计的各类文化活动、旅游线、征集要求:数字艺术作品具有创新性和艺术价值。创意活动策划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,能够有效推动昆仑文化的传播和发展。

  所有参加征集活动作品均需填写活动报名表(见附件),并按照不同类别提供相应材料,发送至,邮件主题注明作品类别和名称。

  (一)文化创意作品。提交作品设计图稿(包括多角度视图、尺寸、材质等说明)、文字说明(包括设计理念、文化内涵、使用场景等)和实物照片。设计图稿为JPEG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;文字说明为Word文档格式。

  (三)音乐作品。提交MP3或WAV格式音频文件,文件命名为“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”。若有歌词,需提交PDF或Word格式歌词文档。

  (四)剧目作品。提交剧本(电子版)、演出视频(MP4格式)、主创人员简介、剧目简介AG真人娱乐首页等材料。

  (五)各类出版物。提交作品简介、图书画册简介、样书或样刊(出版物)等材料。

  (六)摄影作品。提交作品电子文件(JPEG格式,文件大小不低于5MB)、作品标题、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作者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
  (七)视频创作。短视频和中视频以MP4格式提交,分辨率不低于720P。长视频片段可提交分辨率不低于1080P的MP4格式文件,若有特殊格式可备注说明。视频命名:以“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+视频类型(短/中/长)”命名。

  (八)其他类。数字艺术作品:以JPEG、PNG、MP4、AVI等常见格式提交,文件大小适中,确保图像清晰。策划方案以Word或PDF格式提交,方案应包括活动或线路名称、目标受众、具体内容、实施步骤、预算安排、预期效果等内容。

  1、举办昆仑文化主题展览,展示文化创意作品、文学艺术作品、音乐作品、出版物、摄影作品等。

  1、选取优秀剧目作品在青海省各大剧院进行演出,让观众亲身感受昆仑文化的魅力。

  1、编辑出版昆仑文化主题文创作品集、摄影作品集、影视出版物作品集等,收录优秀入选作品。

  1、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等平台开设昆仑文化主题征集活动专栏,展示入选作品。

  作者在提交作品时,应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,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。如发现征集作品存在侵权行为,将取消征集资格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展示、宣传、出版等,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。